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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飞国际诉中德邦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被告)委托理财纠纷事宜,公司于日前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及资产管理补充协议有效,该合同及补充协议于本判决生效后终止履行。 (二)被告中德邦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对原中德邦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并以清算的资产偿付原告的资产本金26,395,170元。 (三)驳回原告西飞国际的其它诉讼请求。 诉讼费186,508元由被告中德邦公司负担164,108元,原告西飞公司负担22,400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西飞国际已计提委托理财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4,300,793.75元,对公司2007年度利润及期后利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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