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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7年06月04日 21:17 作者

      2007年6月4日上午九点,吉林敖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吉林敖东处以30万元罚款;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董事长李秀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依照有关规定,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如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无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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