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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6,36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1%)于2007年6月12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作为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质押担保,阳光集团分别于2007年6月12日和15日分别将所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5,07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和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质押给交通银行福州分行,质押期限分别为2007年6月12日2008年6月15日和2007年6月15日2008年6月15日。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7,07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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