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春兴精工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012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2000423),发证时间为2012年8月6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201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文档附件:

相关推荐: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