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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及收到补偿款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21:30 | 作者:
因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实施旧城改造建设工程,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征收条例》之规定,川润股份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终结房屋产权,于2013年1月18日与大安区政府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
公司被征收房屋坐落于大安区凤凰乡街(镇)济公村(小地名马桑沟),建筑面积4791.91平方米。大安区政府应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结果,向公司支付房屋征收补偿金额总计人民币19,520,000元(大写:壹仟玖佰伍拾贰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自签订本协议后三日内,大安区政府一次性支付公司补偿总额19,520,000元。 2013年1月21日晚,公司已收到大安区政府关于上述公司房屋征收补偿金额19,520,000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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