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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30%的提示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3日 19:38 | 作者:
水晶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向6位激励对象授予64万股的水晶光电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2年12月18日,上市日期为2013年1月15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4,963.1万股增加至25,027.1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低于30%。 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之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所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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