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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诉讼事项暨复牌申请公告

    欧菲光于2013年1月10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证交所-公开资讯观测站网页查询到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简称F-TPK,公司代码3637)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公司是被告公司之一,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月10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从相关媒体报道获知,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欧菲光制造与销售用于华为C8812E手机的触控面板,侵犯宸鸿科技拥有专属授权之“电容式触控板的触控图形结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编号为ZL200720142844.5),涉及sito搭桥技术。
    经公司于2013年1月9日登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检索网站公布的案件信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月5日就宸鸿科技诉欧菲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立案((2013)厦民初字第123号)。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他法院关于宸鸿科技起诉公司侵权案件的应诉通知书或其他通知文件。
    根据媒体报道的相关信息,据宸鸿科技表示,欧菲光生产销售用于华为C8812E手机之触摸屏侵害宸鸿科技拥有的ZL200720142844.5号实用新型专利。根据媒体报道的诉讼信息,“宸鸿科技要求欧菲光停止使用、制造、销售侵权产品;与该手机的销售商“厦门市中博贸易有限公司”连带赔偿人民币6,06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对公司影响较小。
    宸鸿科技所诉ZL200720142844.5号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电容式触控板的触控图形结构”,该专利属G+G及OGS(统称玻璃式) Sensor图案结构专利。欧菲光涉诉产品所用芯片图案技术方案系从国际专业芯片厂商采购并严格经过知识产权论证不涉及专利侵权。
    目前公司主营技术路线为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G+F+F及G+F(统称薄膜式),所诉ZL200720142844.5号实用新型专利不涉及公司主营技术路线。
    欧菲光一贯坚持自主研发,2011年、2012年1-6月研发投入分别为6,520.71万元、5,392.3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24%、4.19%。欧菲光与宸鸿科技争议的华为C8812E手机用触摸屏系自主研发,并未侵犯宸鸿科技诉讼所涉专利。该款触摸屏于2012年开始用于华为C8812E手机,2012年出货数量约为90万片,实现销售收入约为5,700万元,占欧菲光当期实现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44%,占比较小,营业毛利约为860万元,对欧菲光2012年营业毛利的影响较小,截止2012年11月该款触摸屏已经停产。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在收到应诉材料后,制定相关计划积极应诉,目前正在收集有利于公司的证据材料,妥善处理诉讼事宜。
    公司申请股票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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