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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农实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21:50 | 作者:
利欧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发布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 号),公司及大农实业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大农实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2012年度公司及大农实业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2年度经营业绩。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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