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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21:50 | 作者:
近日,方正电机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文件,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此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1月1日起三年内,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2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此前已披露的2012年度经营业绩。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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