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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21:54 | 作者:
尤夫股份于2009年4月被认定为浙江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9年4月16日,有效期为3年。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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