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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21:54 | 作者: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于2012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认定杭州新星光电有限公司等236家企业为201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万丰奥威控股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对公司于2012年10月20日披露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的“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没有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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