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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磊股份: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21:54 | 作者:
金磊股份于2009年7月被认定为2009年浙江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9年7月6日,有效期为3年。
2012年12月31日,浙江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有关规定,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通知附件《浙江省2012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所列的名单中。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2012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2年度经营业绩。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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