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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20:35 | 作者:
鉴于“琼沙3号”轮停航修理,三沙市人民政府租用海峡股份所属“椰香公主”轮代替“琼沙3号”轮用于公务、交通补给之用,公司与三沙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包船承运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将“椰香公主”轮以航次包船承运的方式租给三沙市人民政府在“琼沙3号”轮修理期间作为临时公务、交通补给船,向西沙永兴岛运送人员及补给物资。合同期限至2013年01月15日止,包船航次初步定为7个航次(海口秀英港至西沙永兴岛西渔码头往返为一个航次),包船费率为每航次700,000.00元,包船总费用以实际使用航次结算。在合同存续期间,公司负责船舶的管理,船员配备,船舶保险购买、船舶燃油费、港口费、船员的工资、伙食、船舶维修及保养费用和乘船旅客的用餐费用;三沙市人民政府自行负责乘船旅客的统筹安排(每艘次的乘船旅客人数不得超过260人),随船物品运输及装卸作业中的风险及费用。合同约定承租方不得自行变更“椰香公主”轮航行路线,不得将“椰香公主”轮用做其他用途,亦不得利用“椰香公主”轮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营运。
本次合同所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运营及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