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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4日 20:39 | 作者:
国电清新于2012年12月14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通知:
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75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该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2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8%)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9个月。以上两项股份质押已于2012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2012年12月13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止。
世纪地和原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公司1500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原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公司260万股限售流通股因质押到期已分别于2012年10月23日及2012年11月6日解除质押。
截至2012年12月14日,世纪地和持有公司14,844万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世纪地和持有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70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