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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高乐股份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5%)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用于新鸿辉实业与华能信托签署的合同的履约担保。
    2012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新鸿辉实业通知,新鸿辉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追加质押给华能信托,用于合同履约担保。新鸿辉实业已于2012年12月7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起至华能信托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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