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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全资子公司收购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19:15 | 作者:
金正大之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与瓮安县人民政府及瓮安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国资公司将其持有的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34%的股权转让给贵州金正大,股权转让价格为9784.37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贵州金正大受让的磷化公司34%股权目前存在质押,尚须国资公司进行解除。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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