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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化工: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19:31 | 作者:
新都化工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牟嘉云女士函:牟嘉云女士于2012年11月30日将所持有的新都化工股份900万股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2年11月30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公司将另行公告。
此外,牟嘉云女士于2011年5月24日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900万股和2011年9月由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所增加质押的900万股,合计1800万股新都化工股份,于2012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手续。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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