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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宁达: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 18:08 | 作者:
浩宁达于201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使用的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和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计划使用期限为2012年4月21日至2012年10月20日。2012年10月18日,公司将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755901520910906)。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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