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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获中国证监会批复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1日 19:20 | 作者:
2011年11月16日,天虹商场第一大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中航集团股份以发行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作为对价,购买深圳公司所持公司316,257,000股限售流通A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52%)。本次收购完成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中航集团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文件。
公司接深圳中航集团股份通知,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9月26日下发《关于核准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96号)。核准豁免深圳中航集团股份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公司316,257,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5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深圳中航集团股份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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