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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钛白:破产重整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2012年7月31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做出(2012)嘉破字第01-5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ST钛白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2年8月30日,中核钛白召开了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2012年8月31日中核钛白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功换届,公司新的治理结构重新建立和完善。 
    2012年8月31日下午,公司管理人举行了中核钛白财产和营业事务移交仪式,将管理人接管的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正式移交给中核钛白。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执行重整计划,按期完成破产重整工作。
    截至2012年9月20日,已经为1088名职工发放转换身份补偿金10830万元,发放人数和金额分别占98.11%和98.01%;此项安置工作已于8月27日结束,截止该时间尚有个别员工因故不能领取安置补偿金的,管理人将此等剩余补偿金提存。2012年8月21日已经正式启动小额债权人的偿债工作,截至2012年9月20日,累计已经偿付小额债权人158家、4700万元,待偿付小额债权人11家、262万元。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2年8月2日起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直接确定重组方案,同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涉及配套融资等相关工作,在已有的配套融资企业中,通过破产重整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配套融资的方案尚无先例,需要进一步论证探讨,存在不确定因素。加之公司破产重整工作执行完毕是最终申报重大资产重组报告的前提条件,目前,破产重整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目前,会计师已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和盈利预测工作。评估师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采用成本法及收益法完成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各项评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鉴于此,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各项工作,并于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后尽快复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预计最迟不晚于2012年11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2012年7月31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做出(2012)嘉破字第01-5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的执行期为四个月,即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核钛白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中核钛白破产。若中核钛白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14.3.1的规定,中核钛白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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