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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国有股东股权划转提示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1日 22:02 | 作者:
中泰化学于2012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新疆国资委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2]47号)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泰化学的股权划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投集团与中泰集团于2012年9月20日签署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将新投集团持有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93,011,621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中泰集团。该划转协议以2011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以被划转公司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作为划转基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投集团持有本公司193,01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 本次权益变更后,新投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新疆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泰集团持有公司193,01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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