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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煤装备: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20:45 | 作者: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应于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8月16日石煤装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9月3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广发证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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