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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19:31 | 作者:
壹桥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0年7月完成。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现公司已启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2年8月20日,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及《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保荐协议》,聘请华林证券担任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自2012年8月20日签订保荐协议时起,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平安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完成。华林证券已指派刘俊杰先生、钱程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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