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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 21:09 | 作者:
2012年8月13日,中核钛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按照法院裁定,中核钛白原第一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647.9232万股股权已过户至李建锋、陈富强、胡建龙、武汉九洲弘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普瑞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过户完成后,李建锋持有中核钛白3000万股股权,占中核钛白总股本的15.79%,成为中核钛白第一大股东。
目前,中核钛白正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积极开展职工安置、债权清偿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中核钛白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2012年7月31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做出(2012)嘉破字第01-5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的执行期为四个月,即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核钛白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中核钛白破产。若中核钛白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14.3.1的规定,中核钛白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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