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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13日 17: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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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正钢构收到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2〕170号》,同意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申请,并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265000047)》,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自2012年5月21日起三年。 目前,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有利于公司继续申请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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