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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13日 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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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理人申请,2012年5月29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作出(2012)嘉民破字第01-3号《民事裁定书》,批准*ST钛白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12年8月30日。 截止2012年7月13日,管理人登记的债权申报共176家,177笔,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341,590,194.69 元。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164笔,确认债权总额321,825,575.28 元;不予确认的10笔。其余债权正在审查确认过程中。另外,有三家债权人申报了取回权。 经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在嘉峪关市国泰大酒店(嘉峪关市雄关广场西侧新华南路1169号一楼多功能厅)召开中核钛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7月11日发出。 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决定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当天下午在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856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就中核钛白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目前,管理人正在积极筹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出资人组会议,组织职工安置、债权清收、技术改造、重点运输企业申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期准备,全力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中核钛白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中核钛白存在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中核钛白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14.3.1的规定,中核钛白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中核钛白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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