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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5日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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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日,天马精化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对公司的保荐职责。公司股票于2010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根据有关规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012年6月1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议案。2012年7月5日,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及《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保荐协议》,聘请华林证券担任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自2012年7月5日签订保荐协议时起,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同时,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华林证券,因此,前次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华林证券承继。华林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毛娜君女士、曹玉江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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