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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2日 20:36 作者
      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西部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2012年6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寨支行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约定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对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寨支行办理业务形成的负债提供最高额为1,500万元的担保;对控股子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寨支行办理业务形成的负债提供最高额为500万元的担保。
    2012年7月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对全资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1,000万元负债提供担保。
    2012年7月2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四份《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对全资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形成的1,000万元负债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形成的1,000万元负债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形成的2,000万元负债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形成的1,000万元负债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合同对应的贷款均为替换到期贷款,因此未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
    本次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合同》均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2,000万元;累计为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000万元;累计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000万元;累计为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累计为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累计为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6,000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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