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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2日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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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清新于2012年7月2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通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世纪地和原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公司73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质押期限为一年,因质押期限到期,于2012年6月28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6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再次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一年,并已于2012年6月28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2012年6月28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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