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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8日 21: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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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卖出和买入公司股票,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依照相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自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6月15日,山东高新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80,396股,均价18.03元/股。2012年6月15日,山东高新投以均价17.71元/股买入公司股票14,601股。交易完成后,山东高新投仍持有公司股份29,58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6%。 依据有关规定,山东高新投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其买入公司股票14,601股所得收益4,672元将按规定交付至公司。公司董事会向山东高新投进一步解释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详细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山东高新投就此次违规买卖股票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其在交易操作中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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