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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8日 18: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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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5日,粤 水 电收到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占利民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宏源证券决定由陈辉先生接替占利民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洪刚先生和陈辉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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