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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5日 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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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桥苗业关于公司整体动迁事宜曾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提示性公告”、2011年11月4日发布关于“关于获得政府补偿的公告”、2011年11月9日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偿的公告”、2012年5月12日发布“整体动迁进展提示性公告”。 2012年6月15日公司收到炮台镇人民政府签署的相关动迁补偿协议: 一、《大连普湾新区海水育苗室区域征用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此次补偿协议涉及的资产主要是公司位于瓦房店市鲍鱼岛村厂区内110,298平方米土地及坐落在土地上的约6万立方米育苗室、保种楼、办公楼等附属房屋及设备等全部陆地资产。 2、协议签署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公司补偿款227,114,844.00元,公司将所涉及资产权利证书移交给政府,政府有权随时使用该区域。公司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0日内将养殖物及附着物清理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政府有权进行处置。 二、《大连普湾新区浮筏海域征用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此次补偿协议涉及的资产主要是公司动迁海域中1253.44亩浮筏设施。 2、协议签署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公司补偿款11,030,272.00元,公司将所涉及资产权利证书移交给政府,政府有权随时使用该区域。公司于2012年6月24日前将浮筏及附着物清理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政府有权进行处置。 三、《大连普湾新区盐田区域征用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此次补偿协议涉及的资产主要是484.97亩海域及相关附属设施。 2、协议签署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公司补偿款11,554,417.00元,公司将所涉及资产权利证书移交给政府,政府有权随时使用该区域。公司与2012年6月24日前将该区域养殖物及附着物清理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政府有权进行处置。 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补偿款,公司将在收到补偿款后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预计此次搬迁对公司2012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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