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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01日 22: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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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食品控股股东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于2011年4月29日分别将其所持公司500万股股权(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共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12年5月31日,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将上述股权解除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同日,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分别将其所持公司500万股股权(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共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用于质押贷款,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 本次质押后,金翔宇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3,7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29%,占公司总股本的23.36%)申请质押。而高达明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4,34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7.08%)申请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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