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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华股份接到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宪女士的通知:刘宪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为公司在该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12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刘宪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67,120股和高管锁定股56,90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本次质押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已质押股份共计57,20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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