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18日 21:49 |
作者: |
|
| |
按照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确定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搬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2]25号)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停产搬迁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2]240号)的要求,中泰化学本部西山生产区年产17.5万吨聚氯乙烯树脂配套14.1万吨离子膜烧碱生产线将于2012年6月30日整体停产搬迁。 根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确定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搬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2]25号),本部西山生产区搬迁享受乌鲁木齐市化工企业搬迁相关优惠政策,土地出让金除依规计提专项部分外,全部用于企业搬迁和职工安置。若不足以弥补中泰化学本部西山生产区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由土地中标单位另行予以补足。补偿款到位后,公司对账面原有对应资产进行报损,将确保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本部西山生产区停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和相应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部西山厂区的资产(含厂区工业土地)公允价值予以评估,确定本次停产的资产公允损失。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