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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2011年11月14日巨龙管业第一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为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每月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64,000元。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12年11月14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2012年4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2012年5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2012年5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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