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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光电于2012年5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办理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5月11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都支行,为其向八都农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2年5月1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同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2011年5月12日质押给八都农商行的公司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解冻日期为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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