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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1日,博深工具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陈怀荣先生、第二大股东吕桂芹女士、第三大股东任京建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质押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为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陈怀荣先生质押公司股份5,847,256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15.37%,占公司总股本的2.59%;吕桂芹女士质押公司股份4,644,235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15.37%,占公司总股本的2.06%;任京建先生质押公司股份3,508,509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15.37%,占公司总股本的1.56%。以上质押股份合计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 以上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2年5月10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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