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01日 19:25 |
作者: |
|
| |
浙富股份获悉,公司董事宗佩民先生于2012年1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22300股,买入均价13.30元/股,其后又于2012年4月26日将该部分股票全部卖出,卖出均价17.78元/股,获益99904元(不含交易费)。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宗佩民先生此次买卖股票交易行为属于六个月内的双向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董事会查询了宗佩民先生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短线交易行为。宗佩民先生承诺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向宗佩民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同时,董事会对其本次短线交易的全部收益予以没收;此外,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宗佩民先生的违规行为予以了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