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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化工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本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24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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