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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于2011年12月3日及201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将闲置募集资金1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实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4,250万元,公司对上述14,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12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其中的78,000,000元流动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剩余64,500,000元未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炳全、陈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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