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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对外担保进展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16日 19:05 作者
      2011年9月2日上海绿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宁波三润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为宁波三润向华夏银行杭州凤起支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2012年2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普陀支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采购原材料。
    宁波三润与华夏银行杭州凤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宁波三润与华夏银行杭州凤起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所保证的债权为自2012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2日期间宁波三润在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华夏银行杭州凤起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2年4月16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6.912万元。
    江阴特锐达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普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江阴特锐达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普陀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债权为自2012年1月18日至2013年1月17日期间江阴特锐达在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普陀支行办理约定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2年4月16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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