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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10日 18: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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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期间,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同时华泰联合证券委派奈学雷先生和杨林先生担任项目保荐代表人。 2012年4月10日,公司收到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奈学雷先生、杨林先生因已调离华泰联合证券,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华泰联合证券授权保荐代表人倪晋武先生、查胜举先生分别接替奈学雷先生、杨林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倪晋武先生、查胜举先生。根据有关规定,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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