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05日 18: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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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重工现已启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并聘请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2012年3月30日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约定民生证券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计算;公司原处于持续督导期,因本次申请发行证券聘请民生证券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还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将与民生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首次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及补充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完成。民生证券已指派唐涛先生、汪中毓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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