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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30日 22: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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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8日,莱茵生物与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公司兴安县湘江路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以9,852.05万元作为补偿费用对公司兴安厂区土地及其附属资产(设备除外)进行收储。 近日,公司收到兴安县地税局下发的2012年第1号及第2号《减免税备案告知书》。经审核,公司兴安厂区收储事项符合国家税收相关政策规定的免于征收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的条件,兴安县地税局予以登记备案,公司兴安厂区收储交易事项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 因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披露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已是基于前述收储事项免税来核算其所产生的收益的,本次获得登记备案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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