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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1日,粤 水 电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与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签订《粤水电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合同》(合同编号:XBF-CN-001)。布尔津公司以邀标的形式向8家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书,有7家公司参加投标,经综合评定,明阳集团中标。该合同属采购合同,合同标的为33台套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及其配套的自动化元件,合同总价为179,09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玖佰零玖万壹仟元人民币整)。 该合同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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