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美国对中国钢制轮毂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事件终裁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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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2日 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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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18英寸-24.5英寸钢制轮毂反补贴初裁结果,对金固股份及下属三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世轮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誉泰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适用46.59%的临时反补贴税率。 2011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18英寸-24.5英寸钢制轮毂反倾销初裁结果,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誉泰实业有限公司适用141.38%的临时反倾销税率。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1日接到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中国输美钢制车轮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国商务部裁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誉泰实业有限公司适用82.92%的反倾销税率。公司及下属三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世轮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誉泰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适用38.32%的反补贴税率。 按照美方程序,除商务部外,贸易救济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4月30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该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自2011年10月起,公司已停止该尺寸产品对美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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