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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1日 20: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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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近日收到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辽宁省201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辽科发[2012]16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沈阳毅昌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11年至2013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反映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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