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16日 20: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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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黑龙江省宁安市投资生物质发电项目。该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安公司”)实施。2012年01月11日,宁安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来的《关于同意国电宁安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函》(黑发改函字[2011]527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同意将国电宁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法人由国电宁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即原投资者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实施宁安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的项目公司)变更为宁安公司。 现将该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期,宁安公司与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签署《宁安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双方: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包人)与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承包人) 合同金额:1.42亿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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