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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16日 20: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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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公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第二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2〕34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太安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颁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0821,有效期为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2011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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